青海省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建研培训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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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“安管人员”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,由本人向所在施工企业提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,经施工企业同意后,由施工企业向原颁发管理机关递交申请材料。
2. 逾期未办理延期申请且有效期满的,“安管人员”原证书自动失效。
摘自——《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》